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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智天百谎81】智天金融传销案二审开庭
据“鹰鉴”公众号信息,2020年3月11日上午九时,贵州省黔南州中级法院在第七法庭,对“邓智天、冯文秀等组织领导传销罪”一案进行二审开庭。
就在三个月前,2019年12月31日,贵州省罗甸县人民法院,经过12月17日和18日两天审理的“邓智天、冯文秀等组织领导传销罪”案,进行了一审宣判!
一审判决结果如下(判决书第21-23页):
1.邓智天:判处有期徒刑13年,处罚金1000万元;
2.冯文秀:判处有期徒刑8年,处罚金400万元;
3.邓萍:判处有期徒刑6年,处罚金300万元;
4.石俊武:判处有期徒刑6年,处罚金300万元;
5.王国惠:判处有期徒刑3年,处罚金30万元;
我们将继续关注二审结果。
旧文参考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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